烟台福安中学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申请指南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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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助范围、对象、标准

         1.受助范围:烟台福安中学在校学生。

    2.资助人数:按在校人数的 8%资助。同时,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3.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其中: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特困难救助供养学生五类人员全部资助(要使用建档立卡在线比对工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比对)。

    4.资助标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每生每学期 375 元。

    二、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

    1.申请。资助申请按学年申报,本学期以 2023 年秋季受助学生为准,本学期确需新申请的学生需填报《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及助学金申请表》1 份(学校留存),申请表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能空白。

    2.审核。学校做好本学期新增学生三级认定审核(重点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家庭子女违规受助现象),将受助情况按规定予以5 天公示,并将统计表1份及统计表的电子文档报资助中心。

    3.发放。根据省学生资助工作标准规范,助学金发放不得使用现金,需使用学生银行卡。本着家长和学校便利的原则,由学校指定办卡银行,由受助学生家长带学生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办卡,学校汇总后统一打卡发放。注意公示后,无卡家长办理学生银行卡并进行卡号汇总准备。

    4.存档。一是学校存档。资金发放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宣传图片、申请表、汇总表、公示表、资金发放成功明细复印件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学期归档;二是资助中心存档。学校将资金发放成功明细(银行转账明细)复印盖章交资助中心。

    三、资助工作流程

    宣传、发动、告知—学生(家长)申请—学校三级认定—学校公示—学校汇总(同时进行系统录入)—资助中心审核—教体局拨付资金—学校发放(同时进行系统发放录入)—资助中心汇总归档—学校档案整理。

    四、其他重要说明

    1.受助学生需有学籍并按时在全国资助系统中录入,无学籍的在补录中录入。

    2.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不申请生活补助的需学校留存告知书备检。

 烟台福安中学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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