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小学招生计划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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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小学2024年招生要求

一、招生报名

1.招生对象截止到 2024 年 8 月 31 日,年满六周岁,未注册过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报名方式: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使用家长的姓名、 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爱山东”APP 账号注册、登录和 L4 等级实名认证。

方法一:“爱山东”APP 首页最上方搜索栏搜索“义务教育招 生”,选择搜索到的“义务教育招生”--“烟台市”--“福山区” --“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 入“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或“小升初报名” 端口。

方法二:在“爱山东”APP 首页左上角定位至“烟台市”--“烟台福山区”,搜索“智慧招生”,选择搜索到的“福山区智慧招生 平台”,进入“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或“小 升初报名”端口。

3.招生报名时间 2024年 5 月 27 日—6 月 23 日。此阶段开放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登记 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为避免网络拥堵,家长可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入学证件核验 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区教体局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分批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并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反馈核验结果。

二、报名登记信息核验材料

(一)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1.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 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 或家长结婚证)。 (2)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 具的具体房产证明。 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大于 50%。 2.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 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的:(1)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 母)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或家长结婚证)。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 产信息查询结果。 (3)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等房产材料。 3.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 供租房信息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 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 或家长结婚证)。 (2)租房合同(有效期 6 个月以上)。 (3)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 产信息查询结果。 

(二)非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1.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 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 或家长结婚证)。 (2)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 具的具体房产证明。 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 占房产比例应大于 50%。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租赁住房的:(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 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 或家长结婚证)。(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的有效居住证(户籍为烟台市七区的免于提供)。 (3)租房合同(有效期 6 个月以上)。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企、事业单位就 业的,提供正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截止到 2025 年 8 月 31 日在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且正在缴 纳的缴费证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从事经营的(含承包乡镇土地),提供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前在福山区办理的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或土地承包合同,同时提供截止到 2025 年 8 月31日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 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或年缴税达到1万元的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