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决策依据
根据外交部《关于外事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的几点意见》及《烟台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三、工作目标
积极为民营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提供涉外政策、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便利服务;为民营企业打造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扩大国际“朋友圈”、“合作圈”,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市“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切实维护我市海外企业和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围绕“开展‘重点为民营企业提供外事服务’试点”、“推动外事工作更好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利用外事资源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个方面,制定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培育民营外贸企业作为外事重点服务对象。二是建立民营企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数据库。三是优化民营企业出国服务。四是加强民营企业领事保护。五是面向国际友城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和产品推介。六是加强同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馆交流合作。七是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外事活动促进经贸合作。八是支持民营企业海外引才。九是充分发挥荣誉公民、友好使者带动作用。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5-2937318。
联系人: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联络科;
联系电话:0535-670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