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中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日期: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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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全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蓬莱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1.事件分类。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连阴雨(雪)、高温、干旱、龙卷风、寒潮、低温、霜冻、雾霾、风暴潮、海啸、江河水库决堤、森林火灾、重大生物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危险品燃爆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煤、气、油等安全事故;师生大型群体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事故;校车重大交通事故;学生坠楼、溺水、触电、集体离校出走等安全事故;学生实践、实习、研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校园及周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集体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不良反应、师生急性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件分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由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刘家沟中学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必须作出“第一反应”,“第一时间”报告教体局和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把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造成更大的混乱甚至失控。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过程中,要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从保护师生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调解等方法处置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刘家沟中学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校长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立即启动预案处置事件。

(2)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校进行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必须作出“第一反应”,“第一时间”报告教体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随时收集、掌握、分析有关信息,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重要信息和建议及时上报教育局。

(6)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1)宣传报道组:由政教处牵头,主要负责对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关于宣传报道、舆情应对等方面工作。

(2)应急救援组:由总务处牵头,各相关组室配合,主要负责协调卫生、疾控等部门做好伤员抢救、医治等工作,恢复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思想情绪。

(3)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主要负责,主要做好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教体局。

(二)应急终止

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和危害已经消除后,领导小组应宣布应急终止。

四、信息报送机制

(一)信息报送原则

事件发生后,要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报告,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报告时限和程序:一般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教体局报告,对于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要力争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教体局。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送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等;(2)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评估;(3)事件责任单位、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4)事件涉及师生家属以及校内外公众和媒体等方面反映;(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宜;(6)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下步打算;(7)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8)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新闻发布工作由教体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向事件涉及师生家属以及媒体和社会发布。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事件发生后,要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事件现场通讯畅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工作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办公室专人24小时值班。

(二)应急人员保障。事件发生后,应组织教职工应急抢险队伍,保证人力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驻军、社会团体、有关单位以及志愿者的联络,充分发挥其作用。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实际,组织本校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救;但不得组织已处在安全地带的学生进入危险地方参加处置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处置工作。

(三)物资保障。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处置物资充足。

(四)治安保障。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络,加强对校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教学设备的安全保卫,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五)避难场所保障。指定、提供或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安全区域疏散或安置师生。

(六)交通运输保障。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七)医疗卫生保障。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的联络,积极配合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做好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做好预防疾病流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

(八)生活后勤保障。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民政等部门的联络,确保涉事师生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六、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理。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尽可能提供心理干预及司法援助。

(二)调查与评估。对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关部门。

(三)奖惩。对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或漏报重要情况以及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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