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新小学师德建设制度

日期: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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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制度

 

 

 

 

师德宣传教育制度

1、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等部门要将教职工师德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常抓不懈。每学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建设计划,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加强对教工进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深入人心,并付诸实施。要利用组织学习、座谈、演讲、印发学习材料、向教育战线的先进人物学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使广大教工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要把教职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列入教职工的岗位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4、学校党、政、工各级领导要主动学习,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师德建设培训学习制度

一、培训内容

1、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意见》等。

2、国家领导人关于师德建设的讲话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师德建设的文件:《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总书记给孟二冬女儿孟菲的回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3、其它有关师德建设的相关材料:《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与修养》、《教育观念的转变与更新》、《教育科研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教师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

二、 培训要求

1、学校利用全校教师大会时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培训。

2、教师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3、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师德培训,履行各自职责深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按学校规定,定期学习有关师德内容的相关文件及规定。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教育活动,并深入落实在行动中。

5、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虚心向他人学习先进的教育经验,注意汲取思想营养,学人之长,补已之短。

6、通过培训每位教师每年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或师德总结。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奖惩方案

1、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2、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

3、每学年一次,按“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进行师德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学校各项评比挂钩,90分以下当年不能评优,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要求,负责本校师德教育、师德监督、师德考核。考核优秀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该教师有资格申报参加市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级“师德标兵”的评比。

5、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一年内不得评优,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扣发当年年终奖金。凡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一票否决”,不能参加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1)体罚和变相体罚。

2)旷工。

3)有偿家教。

4)乱扔、乱吐,破坏校园卫生,破坏学校公物。

5)教工间恶言相向或打架。

6)上班时间赌博或擅自离开岗位去搞商业活动或其他违纪活动。

7)向家长索取礼品和办私事者。

6、凡有违反师德规定者分别给与通报批评、扣发年度考核奖处理,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研究决定给与相应处理。

7、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师德建设投诉信箱”,公布学校投诉电话,受理有关师德建设的投诉。投诉事件一经查实,依据奖惩办法处理。

8、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小学民主监督和教师评议制度

民主监督和教师评议制度是加强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对教师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社会各层次的监督评议,以及知识的考核对每个教师在日常各项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客观的评价,通过民主监督和评议表彰先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民主监督和评议工作,把民主监督和评议作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抓实,抓好,突出教育效果。学校设学生、家长民主监督信箱,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学生、家长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向学校反映情况。

二、民主监督和评议内容:

包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注重综合评价,每学年组织一次评教活动,由学生、家长、领导对师德、师风进行民主监督并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三、民主监督和评议形式:

1、进行学年师德个人总结,通过召开班组民主会、开展互评。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家长座谈会和问卷调查、校长信箱、家长接待日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和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针对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认真对待,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争取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及时改进工作,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计入教师师德档案。形成教育监督相结合的教育机制。

小学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师德十佳”的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重点,通过开展“师德十佳”评选活动,积极倡导“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范围

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包括担任教学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辅人员)。

三、评选原则

师德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四、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教辅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在本部门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6、在事业单位年度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优先。

五、评选办法

1、学校师德标兵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6月组织评选,9月份开学后予以表彰,并计入个人师德档案。

2、采用个人申报,年级组、处室推荐,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根据侯选人的工作实绩、事迹材料、各种证件进行评选,每届评选出10名校级“师德标兵”。

4、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步人选后,在学校公示栏向学校教职工、社会、家长、学生公示15天,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党支部、学校行政、学校工会共同行文表彰。

六、师德标兵责任和义务

1、师德标兵在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2、师德标兵应严格要求自己,承担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

5、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校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学校实行教师师德档案制度。

一、充分认识实行教师师德档案制度的重要意义

教师师德档案是专门记载教师师德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教师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评先表模、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提薪提职、培训学习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学校要把教师师德档案建设作为学校常规档案建设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本校在师德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记载、存档。

二、教师师德档案的内容

教师师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年度师德承诺书;2、教师职业道德考评表;3、受表扬、惩处情况;4、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记录,心得体会;5、学生、家长评教表;6、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工作计划、记录、小结;7、其他应装入教师师德档案的内容。

三、教师师德档案的记载和管理

教师师德档案记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学校或部门进行填写。不仅要如实记入教师在师德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表现。记载情况要与教师本人见面,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学校设立专门档案盒、档案柜,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师德档案。

四、开展好师德考核和评议工作

教师师德考核一学年考评一次,在每年6月进行。考核采取自评、互评和单位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表格方式记录,进入个人档案。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五、充分发挥师德档案建设的作用

教师在评先表模、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时,都要以师德档案的记载为重要依据。对师德优秀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层次,不得评为先进,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教师职务、取消教师资格,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小学教师誓词

我是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在国旗下庄严宣誓: 

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职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为人师表,铸教师高尚人格;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依法治教,教书育人;勤勉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终身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奉献全部力量。   

师德公约

1、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信、不传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遵守国家法纪,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不看、不传黄色书籍、音像制品,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从事第二职业,不允许家属在校内经商。

4、热爱学生,尊重学生。面向全体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治教严谨,谦虚好学。深入钻研教材、教法,认真学习贯彻《教学常规》,不断吸收新知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保守,不僵化,不妄自尊大。

6、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爱校如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争做文明教师,争创文明学校,不做损害他人和集体的事。

7、坚持家访制度,协助办好家长学校,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 和建议,不指责、不训斥学生家长。

8、坚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以教谋私,不向学生乱发书籍和学习资料,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有偿补课,不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礼物,不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宴请。

9、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做文明市民。

10、衣着整洁得体,言行文明,作风正派,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不穿奇装异服,不化浓装,不讲粗话,上课不吸烟,课前不喝酒。

师德修养二十条

1、我们应当首先成为我们所要培养的那种人。

2、行动时要做一个有思想的人,思想时要做一个重行动的人。

3、要为前进寻找条件,不为后退拼凑理由。

4、重要的是发展自己。用七分的力气去埋怨、指责环境,可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效果,但如果用七分力气中的一分来改变自己,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5、要时刻牢记:学校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为楷模。

6、以高尚、昂扬、乐观的态度去看待生活,那我们就会生活在高尚、昂扬、乐观的生活之中。

7、用学习、吸收的观点看待别人、看待学问、看待事物,就会使自己变得强大、乐观、胸怀宽阔。

8、在没有更理想的实事可做之前,先潜心做好眼前的、手中的实事。

9、辩证地分析把握自己,就不会因为自己的不足而苦恼,也不会因为自己的一点成绩而骄傲。

10、和别人在相互尊重的氛围中工作,会使你心情舒畅地走向成功。

11、用商量的口气跟学生谈话,学生会把你当成他的好朋友。

12、要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培养学生理解周围世界并能机智地应对世界挑战的能力上。

13、多用时间来瞻前、来实干,少用时间去顾后、去空想。

14、要在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自我。

15、你希望学生扎扎实实地听课、作业、自习,那么我们自己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备课、批改、辅导。

16、你的衣着要整洁、举止要文雅,因为我们要求学生也这样做。

17、工作的计划性不仅会使你一天的生活过得很有秩序,而且会使你一生有所作为。

18、处在什么位置,就在什么位置上寻找意义。

19、时刻记住我们面对的学生的年龄,当我们在这个年龄的时候,我们经常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

20、走入学生的心灵世界去,就会发现一个学生就是一个世界。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1、不准讽刺、挖苦、侮辱学生。

2、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手机。

4、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

5、不准在考试中违纪、舞弊。

6、不准按考试成绩为学生排名次。

7、不准在教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

8、不准搞有偿家教。

9、不准在课堂上抽烟。

10、不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教师行为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搞好考试考核,做好学生工作。

3、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教书育人。坚持以教学为主,热情指导学生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科技和社会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和个性品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丰富自己的知识,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积极进行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广泛接收新的教研信息,积极推广优秀教研成果,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

5、谦虚谨慎,互教互学,共同提高。青年教师要主动地向中老年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学习。中老年教师在不断充实自己的同时,要热情帮助、指导青年教师。

6、关心热爱全体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施教,多帮助后进生和有困难的学生。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要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或找各种借口将学生推出校门。

7、主动配合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共同教育好学生,定期向他们通报学生在校情况,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听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和班级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社会工作、家访工作,不随意传家长到校,不训斥挖苦和责难家长。

8、热爱学校,当家作主,支持领导工作,主动献计献策,通过正当渠道向领导提出批评、建议,帮助领导改进工作。

9、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维护社会公德,主持正义,见义勇为,教育家属子女遵纪守法。

10、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集中精力完成好工作任务。

11、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凡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凡要求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教师要身体力行,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学生。作风要正派,不以教谋私,不以任何借口和手段向学生、家长或单位索要钱物,不擅自在外兼职兼课,不从事第二职业。

12、团结协作,诚恳待人。同事间有不同意见或矛盾,要通过交换意见,互谅互让,或由领导协调解决,不相互指责。

13、服饰整洁,仪表端正,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不在课堂上抽烟,不坐着上课,男教师不留长发、长须、妇女教师不浓装艳抹,衣冠不整洁不进课堂。

14、爱护学校财产、勤俭节约。公物有借有还,损坏照价赔偿。注意公共卫生,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规定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我校教师依法施教意识,杜绝我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全体教师应当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二条 对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知情人可向学校政教处以及校长举报。学校有关部门须认真调查,及时处理。

第三条 所谓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殴打学生或对学生实施罚站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行为;所谓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讽刺、挖苦、谩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以及采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抄书,罚款或停课等处罚行为。

第四条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导致学生或家长到学校投诉,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投诉,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新闻媒体投诉,或使学校成为被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第五条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处理:

情节较轻的,取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通报批评;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并通报批评;两年内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县教育局处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 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所在年级的年段长应负领导责任,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第八条 受到处理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诉。

第九条 受到处理者(取消教师资格的除外),在受处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理决定;解除处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不再受原处理的影响。

第十条 处理决定和解除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一条 学校员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比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办公室以及政教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办公会。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九不准”规定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我决心严格执行区委关于“九不准”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2、不违反会议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替会、缺席。

3、不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票、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或参与其它违规违纪活动。

4、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宴请饮酒。

5、严禁酒后驾车。

6、不制造、传播谣言,散布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稳定。

7、不对应当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更不得故意刁难、人为制造周折、损害学校发展环境。

8、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乱收费,严禁工作向家长中吃、拿、要,严禁以职、以权谋私。

9、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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