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业务须知
服务内容: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上转:由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转诊至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下转:由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转诊至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
上转指征: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各类精神疾病经规范治疗效果不佳者;病人或家属要求到上级医院诊治的患者。
下转指征: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合作机构: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办理流程:
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省精神卫生中心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如有必要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精神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联系方式:
上转: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事业部 办公电话:0531-86336698
下转: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精神科办公电话: 0535-8893529
医联体业务合作单位
医联体业务合作单位: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专家介绍:白录东 教授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六科主任,主任医师,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医学院。中国国际医促会精神科分会常委;中国医师协会睡眠专业委员会委员;《精神医学杂志》编委
主要研究方向:睡眠及相关障碍。
服务内容:精神科疑难杂症的诊断、药物治疗;睡眠障碍、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双相、抑郁)、神经症、焦虑症等精神障碍的诊疗。
办理流程:根据病情,需要转到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下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联系方式: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事业部 办公电话:0531-86336698
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精神科办公电话: 0535-889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