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肺科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心理康复医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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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自愿协商

我院医务科,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医院东侧平房医务科  

电话:0535-2458702

二、申请人民调解

烟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烟台市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与青翠里交汇处附近西北,电话:0535-6678058 

三、申请行政调解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芝罘区机场路40号院内5号楼,电话:0535-6226718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芝罘区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  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电话:0535-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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