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桥中学消防应急预案(2024年)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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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及莱州市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迅速地处置可能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各类消防事件,尽可能地消除可能发生的消防隐患,稳定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教育系统消防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消防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吴  伟

副组长:付秋林  

组  员:贾广亮  桂占江  焦广涛  杨丽霞  王  琛  黄军令  孙爱兵 各班班主任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消防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公安、交通、乡镇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警戒、消防、医疗急救、后勤保障四个工作小组,其职责为:

警戒小组:其职责为负责事故周围的警戒工作,设立警戒线,并做好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保卫工作,清理应急通道,疏散现场人员和周围群众,以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

消防小组:其职责为负责现场的扑救抢险工作,把损失减少在最低限度。

医疗急救小组:其职责为负责现场伤病人员的抢救医治工作,就近联系医院,使人员伤亡降低在最低限度。

后勤保障小组:其职责为负责提供其它必要的救护工具及给水、饮食等后勤保障用品。

3.一旦发生消防事件,因出差、事假等原因,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不在时,应由领导小组中职务最高的同志任指挥员,依法处置事件。

4.学校成立消防应急小分队,人员以安全工作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为主。事发区域的当班人员是处置事件的有生力量。

5.若消防事件发生的场所,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未到达现场时,应急小分队应服从当值领导的指挥。

6.处置消防事件时通讯必须保持畅通。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的手机要保持开通。

二、处置原则、程序

1.处置消防事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阻止火势的发展,将损失和影响减至最小程度。要求迅速按级请示报告,同时应急机动小分队(值班人员)应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反应迅速、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尽快疏散人员,尽力抢救学校重要财产,同时注意自身的安全。

2.处置的程序:消防事件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义务消防人员在其领导下进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协调,全校教职工必须服从消防人员的统一管理,协助学校做好消防工作。

3.处置事件中,注意保护、收集有效的取证用材料,尤其是第一手材料,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供依据。

4.当消防事件发生时,除了立即向消防部门求救外,值班领导、义务消防人员根据火情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具体行动计划,做好战前准备工作,如立即切断电路,并将情况向校消防应急领导小组和报告。

5.当班人员发现有消防险情时,应立即打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并讲清地点、危险的程度等情况。值班领导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机关报告,同时迅速赶往现场。紧急情况下,值班领导可根据当时情况立即进行处置,同时向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机关报告。

6.当值班领导和消防干部接到他人报告时,接报人应主动接待,了解情况,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机关报告。情况紧急时,应先赶赴现场处置,同时或事后立即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

7.处置消防事件时,在紧急集合完毕后,指挥员应下达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要求、杜绝蛮干,战前动员语言要简短,交代注意事项,在确保任务完成的前提下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行动路线以当时指挥员的命令为准。

8.处置消防事件时的信号以学校内部电话或手机电话通知为准。

三、主要防范措施

1.确保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教育全体师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落实各级规定,制定预案。

2.门卫执勤人员应按规定执行查验制度,禁止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发现可疑情况向学生处报告。

3.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需进入校园时,需向学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进入。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派专人陪护。

4.认真做好做学生集会、会议室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务人员应对会议安全负责,禁止与会议无关人员入内,必要时由学校派专人站岗。

四、学校保障

1.学校应当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档案,强化定期消防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入脑入心,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五、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协同市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师生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每月应进行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针对性,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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