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教师法》、《山东省人口与计生条例》、《莱州市教职工管理办法》以及市人事局、教育体育局有关考勤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修订学校考勤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时到校,按时工作,要力争出满勤、出全勤。
2.教职工实行与课堂同步坐班制,上课时间不准在校园内闲逛,室内不说闲话,保持安静工作环境。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和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的集体活动,均为考勤时间。
3.在考勤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都属违反工作纪律,无故空课的按旷工处理。特殊部门、岗位和特殊的工作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由学校研究确定。
二、考勤时间及形式
1.纸质签到。
(1)特殊部门、岗位,如宿管、门卫、伙房管理人员的教职工实行签到。
(2)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集会、学习活动、升旗、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加班等实行签到。
(3)工作日及节假日值班教师、带班班主任、学校管理人员,应按各自要求及时上班到岗,履行值班职责,做好记录,遇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电子签到。对正常上下班的教职工、领导实行钉钉人脸识别签到签退。具体操作一天四次:第一次, 7点50前签到;第二次, 11:50-12:30签退;第三次, 预备铃前20分钟内签到(根据季节调节具体时间);第四次,放学后半小时内签退(根据季节调节具体时间)。周五放学日等特殊时间段中午需提前上课的,按照提前时间对应签到签退。中午不离校的教职工也要按照规定时间签到签退。
三、考勤办法及责任部门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勤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部门领导组成。业务副校长分管请销假,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各部门的日常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监督、统计。日常电子签到、签离,有忘记的,教师需当天上报本部门,由部门按照办公室提供的表样,注明原因并签字交学校办公室存档。如因工作原因迟到或早退,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并签字。
2.学校召开的各种全校性会议、集会、升旗、学习活动等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集备、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外出共同体教学活动、加班上课等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考勤(委派好相关人员做好记录);军训、德育团队活动、外出参加共同体活动等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考勤;外出参加各类会议需要到学校办公室报备由批准外出的校长签字(办公室制因公外出记录簿)。如属集体性外出,由负责的领导,将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按上述要求统一报备办公室。因公外出参加上级会议或者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视为出勤。每月学校都要联合各部门不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至少一次考勤办公纪律督导及巡课查岗。若抽查中发现无假条外出不在岗的人员,按照旷工处理;发现有签到、签离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全校通报。
3.负责考勤人员对教职工考勤情况不得漏报、瞒报,要保存好请假条、补休调休申请、考勤记录等原始材料,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部门每月公示本部门考勤情况后报学校办公室,办公室将全校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存档以备检查。
4.教师因病、事,请假程序。
(1)必须提前请假,并按照程序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
(2)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具体分两种情况:提前请假,请假条提前写好,让领导签字;临时请假,不在学校,原因通过拍照或文字叙述线上发送给相关领导批准,回校后,补交请假条。
5.销假程序。
请假回校后应及时向请假领导销假,先到到本部门报到再到办公室签字确认,部门领导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
6.请假时间的计算。
请假时间按照小时进行累计,累计4小时按请假半天计,累计8小时按请假1天计。
四、考勤请假分类及相关要求
1.病假
病假0.5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审批,0.5天以上1天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5天内的由校长审批;5天以上(含),由教体局审批。具体程序是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证明,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教体局政工科审批。
2.事假
事假具体时限及审批要求参照病假规定执行,教职工由级部或部门负责人审批;校委会成员由校长审批;校长由教育和体育局审批。
全校性集会等集体活动,事、病假务必由负责组织活动的分管校长批准。
3.婚假
教师本人结婚,凭结婚证,给予3天婚假。
4.丧假
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由校长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假期。
5.产假
(1)不论是头胎还是二胎,只要是合法生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处理。若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2)配偶生育子女的男教师,给予护理假7日。
(3)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给予所需时间。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凭医院证明,根据情况给予7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女教职工,怀孕后,应将预产期告知学校办公室,做好登记,以便学校后期工作安排。准予请假原则上以生产日期为准。根据教师岗位特点,鼓励临近预产日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的可提前15天请假。
6.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的可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的,每天适当增加哺乳时间。
7.接送孩子时间:
教职工接送小学和幼儿园上学的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可不计请假时间,具体时间控制在0.5-1小时内,以不耽误本职工作为准,超出规定时间的按照事假进行统计,各部门留好记录。
按照上级考勤要求,除寒暑假外,请假天数不扣除国家规定节假日、周六日(请假时间不跨两个周工作日的,请假天数可扣除周六日;跨两个周工作日的,请假天数不扣除周六日)。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应提前做好计划,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2.临时工作确需加班的,加班后及时找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3.加班结束后一周内将申请报告上交分管副校长签字,逾期无效。
4.加班可以抵顶病事假,也可以事后补休,还可以纳入课余服务中予以发放补贴。因此在领导审批申请报告时务必注明加班管理以何种形式抵顶,补休时需填写补休申请单,领导经校长签字后生效,教师经分管副校长签字生效。教师补休时在每日的考勤记录表中填写“补休”字样。加班审批的纸质审批单由校办留存(纳入课余服务的由校长签批,单独保存)。
六、校门管理
1.外出:因公事或私事需要在工作时间外出的教职工,须凭部门领导出具的假条,将假条交给门卫,方可外出。因哺乳、接孩子等需要经常外出的,须每周由部门领导出具假条,交门卫处,由门卫做好记录,每周汇总后交学校办公室。
2.返校:办事后返校的,由门卫根据假条准入,因临时有事没有开具假条的,返校时需由分管领导与门卫沟通确认后方可进入。
3.关门时间:上午、下午以预备铃为准,晚间以放学时间为准,关闭大门。
4.开门时间:上午、下午、晚间放学铃响后。
七、考勤奖罚措施
1.考勤与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挂钩,纳入考核成绩统计。
(1)出现迟到或早退1次扣考核成绩0.05分。迟到者要按实际到校时间签到,签到晚5分钟以内不计迟到,超出5分钟,即为迟到。没有签到和签离记录的,属于已到校但忘记签到(离)的,需查询办公室留存的记录,(每个月最多允许5次忘记签到或签退)。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上班签到时间,迟到超过30分钟,按请假一节累计时间。
(2)一学期内因病请假2天或因事请假1天内的,不扣考核分,超出的,每天扣考核成绩0.1分。学校统一组织的加班则按每天加0.1分计入考核,满2分止。
(3)旷工一天扣年度考核1分,扣师德考核2分。
(4)无故不请假、擅自离岗、空岗空课,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集会等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回宿舍,根据具体时间按旷工处理,实际时间少于半天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当年度评先选优和考核“优秀”等次的资格。事假超过30天或病假超过60天;旷工3天以上;迟到或早退20次以上。
2.在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相应规定,将考勤与学年绩效工资挂钩,执行绩效工资考勤办法。
(1)当月累计出勤不满半个月或没有完成基本工作的,扣发当月目标管理奖450元。
(2)工作日(含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3)一学期内因病请假2天或因事请假1天内的,不扣绩效工资,超出的每天扣100元;一学期没有请假,出满勤的在绩效中给予全勤奖200元。因大病住院治疗的,30日(包含双休、节假)内不扣钱(需出具大病证明)。
(4)旷工一天扣除绩效工资200元,学期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本学期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其他请假时限及处理按照《莱州市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1)教师在被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非因公负伤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工作予以解除聘任,按比原聘低一级职务兑现工资待遇。如符合病休条件人员同时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2)病假累计满六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教龄。事假达3个月年终考核时不予确定考核等次。事假达半年的按聘用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3)一个月内病假、事假累计半个月,下月扣除下乡补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出台新政策,相关项目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莱州市神堂中学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