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地震临震预报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校进入临震应急期。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对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应对措施
(一)地震来临前
①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②检查学校各处室、各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③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学校秩序。
④排查学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
(二)发生破坏性地震后
①报警报告。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学校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②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先避震再撤离。
上课(自习)时间: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照平时演练的路线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避震,其余教师立即赶往协助。
课间:由上一节课的任课教师快速回班组织指挥,其余教师立即赶往协助(已经在室外的学生不得再回教室)。
上午上课前、午休、下午课后:由值日教师组织指挥,其余教师立即赶往协助(已经在室外的学生不得再回教室)。
就餐时间:在餐厅就餐的教师和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由近及远”的原则撤离到操场中央。
③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④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若建筑物倒塌严重,要立即向公安、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报告,请求专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⑤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三、善后工作
①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
②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区师生转移和安置工作。
③按照有关规定,对地震灾害造成的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联系和上报市相关部门和保险部门,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赔。
④做好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⑤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灾后维修建设等工作。
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四、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1.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生活安排。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心理救助。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10.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灾害损失评估。
11.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恢复重建
1.教学秩序恢复。灾害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用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2.重建。根据学校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款物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