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人员入校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安全规范管理,依据有关外包服务入校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加强校园动火(电气焊)作业安全、防高坠、密闭空间施工安全、外包服务安全管理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下发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委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批示,特拟定本校外包服务人员入校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入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校舍房屋维修(更换防水、维修维护、加固修缮等),学校设施设备维修加固(栏杆松动焊接加固、拆除或安装支架顶棚、安装新设备等)、维修维护操场、校门、院墙、栽种树木、搬运物品等
2.所有外包施工人员校均需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经分管科室、安保人员审查相关证件(身份证、特殊工作证件(电焊证、电工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施工安全责任书等,并保障施工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
3.施工过程中,外包施工主要负责人监控施工人员规范操作,对于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负主要责任,并对后期救护、赔偿负主要责任。
4.学校方对入校施工情况实施安全责任监管,分管科室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安全情况监控,对于突发安全施工积极给予协助。
5.施工结束后,应按规定对于施工质量实行责任制,签订或商定质量保证协议。
6.学校按协商或规定标准,给予外包施工方合法经济报酬和费用给付。
7.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委会或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解释说明。
8.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福山区东华小学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