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第四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细则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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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四中教职工考勤制度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劳动纪律和时间观念,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及出勤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上班、上课、辅导、值日、两操、两睡、学校和组处室会议及学校规定参加的其他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3、教师上课、辅导不得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或旷课。

4、全体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如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班主任会议、组处室会议等)及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5、值日人员及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到岗工作。

注:1.教师及处室工作人员坐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

2.宿舍管理人员、保卫科人员、特殊岗位(以学年初学校安排为准)工作人员为应当班时间。

3.哺育期(婴儿一岁生日止)女教职工上、下午第二节课后为不坐班时间。

二、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下班钉钉打卡考勤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

(一)钉钉打卡考勤制度

注:按作息时间表在钉钉上上下班打卡。

(二)抽查制

1.周一至周五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至少抽检一次。

2.负责考勤的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

3.各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因公出差,必须提前在钉钉上向各分管副校长请假,注明请假起止时间、事由,填好审批人、报送人。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算正式准假。

2、办公室及时统计请假情况,每周一对上周请假情况予以公示。

3、审批程序及权限:

(1)校级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需在钉钉上报送校长,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需在钉钉上报送分管副校长,二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的报送校长,由校长批准。

 

4、因公出差:将教体局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会议通知,在钉钉上推送给分管副校长,并在钉钉上注明因公出差,由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离校。非教体局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或直接通知个人参加的活动、非学校安排的工作,一律不准假;

5、事假:务必注明请假原因,由分管副校长从严审批。

6、住院:教职工因病请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住院证明、病历及收费单据,且在钉钉上报送分管副校长,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且报送校长。住院期+2天(前1、后1)

7、病假:医生建议休息的,要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且在钉钉上报送分管副校长,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且报送校长。(前两天每节课扣5元,超过两天的列入事假)。

8、婚假:(1)执行2016年山东婚假新规定,法定婚假3天。学校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给予婚假一个周,(2)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人文关怀假期。

丧假:直系亲属3天、间系亲属1天,远程加假2天。

产假:158天。难产(凭医院证明)加假15天,产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小产假7天,一年中第二次小产假按事假处理。正常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9、请假期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并说明原因,且在钉钉上续假,经分管副校长批复同意后,方可续假。请假手续不全、未经准假离岗或谎报请假事由休假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缺勤处理规定

1、婚假、丧假、产假、住院病假期间工资照发,不扣除考勤费用。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2、其他缺勤按以下标准扣减费用。

(1)事假,每课时扣10元;

(2)教师上课(班)、职员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教师旷课一节(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中途外出超10分钟视为旷课)扣50元,上课中途外出一次扣10元;教职工无故不钉钉打卡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规定处理,按节数进行计算。

(3)值日人员及当班人员(宿舍管理人员)违反考勤制度按此制度执行。

(4)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班主任会议、组处室会议及学校规定参加的各种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按旷工2节计算)扣100元,请假一次扣50元(住院除外),此指两小时以内的会议及活动。超过两小时的会议及活动,扣款数额累加。迟到、早退、中途外出一次扣10元。教职工请假期间缺席会议、活动的,就高不就低。

(5)每天以8个课时计,上下午分别4个课时。

(6)每学期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20天绩效考核额清零。长期不在校按上级相关政策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处理。

(7)以上扣减金额,从当年绩效中扣除。

3、违纪情况严重者,本学年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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