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教育体育局关于重大情况上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构建以预防为主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疫情发生前的防控
(一)建立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健全网络。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级部主任、分管后勤的副职及医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传染病领导小组,协调本项工作,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思想认识,各科室、班主任要正确认识突发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三)医务室要和教育体育局安管办、卫生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校医要掌握传染病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四)医务室利用学校宣传栏、电视、广播、主题班会和大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科普知识,使全校师生了解传染病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疾病的发生蔓延。政教处要抓好学校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后勤部门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教室、寝室、实验室、伙房、阅览室等人群密集地进行消毒。
(六)有一定的传染病物资准备。总务部门和医务室要准备好必要的医疗和防止物品,以应对突发性的传染病发生情况。
(七)在传染病发生期间,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等人员集中区域。
三、启动预案和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防制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防制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防制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要求:
(1)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并上报教育体育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2)凡出现1例患者不明原因发热38.5℃以上的,必须及时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跟踪后续信息;
(3)凡发生一个班级同时出现3例(含3例)以上不明原因发热38.5℃以上的,必须及时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四、 疫情的报告与公布
(一)疫情发生后的处理
如学校出现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报告时限及程序进行报告,校医务室在报告校防控领导小组后,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办公室在报告校防控领导小组后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公布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公布。
(二)疫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1、校传染病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开展防控工作,在市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体育局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对突发性传染病的监测,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控制工作。
2、积极配合当地医疗机构组织对学校内出现的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治。
3、一旦出现暴发型疫情,要依据上级部门传染病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关紧急措施,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职责。
五、落实各部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办公室:
1.教职工考勤;
2.教师办公室卫生;
3.疫情上报、公告。
政教处:
1.门卫管理,学校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
2、学校消防、卫生工作
总务处:
1.落实学校消毒的工作;
2.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管理;
3.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消防工作;
4.采购预防器材、药品。
教导处:
1.教学秩序的维护;
2.学生课业负担的均衡;
3.有关教学活动的计划、安排。
4.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5.与学生家长联络,对各班主任进行统一协调。
校医务室:
1.学生普通疾病的治疗;
2.传染病的预防、监测;
3.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检查、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