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舍等发生火灾、学校建设工程发生坠落、坍塌、倾倒,学校教学过程、运动会、节日庆祝活动和外出大型活动中拥挤踩踏,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等事故;校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4、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等等
5、校园安保
6、校园意外伤害
7、群体性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的群体性急性上访,围堵、冲击学校,扰乱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紧急事件;散布谣言、错误言论、进行邪教宣传等重大事件;特殊时期进行非法游行、示威、静坐、抗议等群体性政治事件。
8、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
五、突发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突发事件工作原则和措施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和保护工作。
2、妥善做好受伤及遇害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触电等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转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应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部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七)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2、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自然灾害事故
1、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迅速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区。
3、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4、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 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职责
1、 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寇润平
副组长:副校长 张绍俭 柳军 任党林 宁应君
成 员:李启守 柳成文 张敬国 王扬柱 高宝基 王运畅 丁少莲
周文波 李志胜 杨涛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3、在突发事件中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5、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6、做好师生的转移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7、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8、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9、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八、 信息报送和预防预警工作
(一)信息报送发布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及相关分管单位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文件报送系统
报告工作组组长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组长意见,书面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信息发布
严格新闻发布制度。学校对外信息发布由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大信息发布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舆论导向。
(二)预防预警工作
1、在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
2、 加强日常性的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学校突发事件及时做出预警。预警的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的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 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九、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 较大以上事件(I、II、III级)应急响应
学校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2)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十、 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安全、及时、畅通。
2、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使用便利、安全。
3、资金保障
根据教体局经费预算安排执行;同时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4、 人员保障
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人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服从统一指挥。
5、培训演练保障
督促应急管理机构成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应急处置知识;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