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3、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5、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6、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7、学校职能部门组织分工。总务处具体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8、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2、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3、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4、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学校总务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2、负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3、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消防档案。
6、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7、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8、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9、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10、任何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
11、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