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宿舍楼设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住宿生必须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违者视其情结,给予纪律处分。
2.每个宿舍设置舍长1人,负责宿舍内务工作和各种设施管理。
3.管理人员和舍长要密切合作,相互监督。
4.管理人员、舍长接受政教处领导,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地面清洁,室内物品要按照要求摆放整齐。
2.保证床铺整洁,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
3.宿舍垃圾每天早晨必须带出宿舍;不得随地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4.保持墙壁、门窗清洁,不得乱挂乱贴。
5.保持室内通风,使空气新鲜,禁止在宿舍内就餐,及时对卫生间进行清洁。
6.走廊楼道每天按轮流值日清扫。
7.保持宿舍楼周围清洁不得从窗口往外泼水和扔杂物。
8.对违反以上卫生规定的学生,由宿舍管理员上报政教处,记入班级考核。
三、纪律管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休息。
2.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内,禁止看书、说话、洗衣服、随便走动。
3.保持宿舍楼内安静,严禁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
4.禁止在宿舍内玩手机、下棋、吸烟、饮酒、聚会等。
5.禁止擅自调换宿舍。
6.住宿生之间不得因小事斤斤计较,禁止打闹、吵架,应和谐相处。
7.请假者必须有班主任的请假单,严禁伪造请假单。
8.未经政教处批准,不得留任何人在宿舍过夜。
9.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由宿舍管理员上报政教处,视情节轻重或记入班级考核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安全管理
1.严防火灾,禁止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进公寓楼。
2.不得私自带刀具等管制物品进出宿舍。
3.贵重物品放管理员处暂时保管,钱财要随身携带。
4.不随意到其他宿舍。
5.非就寝时间,不准随意进公寓楼。
五、公物管理
1.宿舍楼内的物资和设施不能随意更换和涂改编号。
2.不准在门窗墙壁上乱刻乱画和钉钉子。
3.不准私自拆卸淋浴设施、插销、拉手等。
4.严禁有意堵塞下水管道,不经批准不得启用室内电源插座,不得乱动所有电器设施。
5.爱护宿舍楼内的公物,维护好所有物资和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上报总务处给予赔偿,并上报政教处,视情结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