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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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长:祁丽薇

副组长:邹红霞 杨飞  吕建华

 员:崔宁 李妍 高娜 王晓荣 于洋 李知峰

二、报告与报警

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课内外发生的由当事人直接向德育处、班主任、值日领导和分管校长报告。凡出现重大恶性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年级主任、分管校长必须及时报告校长,由校长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还要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应急与处理

1、接报后,有关领导、值周人员、应急处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由现场职务最高者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按照程序逐级向上报告,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不管是什么样的校园意外伤害,伤者要及时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并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护理,直至移交给家长为止。

4、如是校内殴斗事件,立即向校纪督查室和保卫科报告,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或派出所电话。

6、应急处理过后,学校应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发原因。

四、注意事项

1、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领导提前提出申请,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学校要对学生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应急储备金,存放在财务中心。

5、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不得关手机。学校值日校长当班期间 24小时必须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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