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须知(2024年)

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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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手续办理材料:

(一)患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医保患者)或电子医保凭证。

(二)住院报告单。

二、住院手续办理流程:

1.持医生开的住院报告单、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收款处办理患者入院手续。

2.到病房住院治疗。

3.医保患者在办理住院后告知48小时内持住院报告单及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医保处办理医保登记。

三、住院须知事项:

1、就诊时您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2、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听收音机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3、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商量。

4、治疗中我们将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5、住院期间,您对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医保自费项目等享有知情权。

6、为了使您得到满意的服务,您住院期间可以选择医生。

7、住院期间需交押金20元。护理组给您热水瓶等相关物品,出院时检查上述物品无损后如数退还押金,如需到医院食堂就餐,必须提前到挂号处预定(上午8:30-9:30,下午2:00-3:00)。

8、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

9、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10、办理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医院,请您向值班护士报告,经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离开,并按时返回。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1、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危险品等。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不要随地或向窗外吐痰、倒水、丢果皮,垃圾、杂物等请放入垃圾袋里;床上及床头柜上不要放杂物,以保证病房整洁。

12、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早上9时以后,每次探视人员只限2人,以免影响治疗。中午1时至2时30分以及晚上9时以后为病人休息时间,请探视人员离开,以保证病人休息。

13、是否陪护须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病情需要可留一人陪护,请勿坐或躺在病床上,防止交叉感染。

14、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凡遗失、损毁公物按价赔偿。

15、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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