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北沟第一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为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四、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五、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对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工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工作进行管理。
七、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九、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十、其他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