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北沟第一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车及驾驶员安全监管,保证校车安全运行,根据《校车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校车驾驶员要保持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开车时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接打电话、吸烟、饮食和谈话,并做到“礼让三先”,确保行车安全。
2、校车驾驶员要提前20分钟到岗,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出车回来后,要随时检查车况,打扫好车内外卫生,并保持清洁。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校车管理办公室汇报出车情况后,方可离岗。
3、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交警、公路、交通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4、严格控制车辆时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严禁超员运行、违章驾驶和酒后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5、不得任意变更停车地点或从事任何未经允许的营运活动,不得私自改变行车线路,不得违规提前发车,不得出现漏接、误接学生,造成学生未能乘车回家的现象。
6、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向校车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经校车管理办公室同意,由校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具有同等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无故停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7、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校车驾驶员要向校车管理办公室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相关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
随车照管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
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不乘车,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学校,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管理人员签名后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须在接送站点按时接送学生。
校车核载定员制度
为保证乘车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市道路存在路窄、弯急、坡陡、转弯半径小等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际情况,对校车运行规定如下:
一、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一定按照核载乘员规定运载学生,不得依任何理由超出本校车核载乘坐学生数。
二、对学生实行对号入座制度,乘车学生按座号坐到指定座位,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学生座号,以便照管员及时掌握乘车学生动态。
三、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要对学生认真负责,严格落实自己的责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