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
(四)采取多种服务形式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发放因素资料不少于12种内容,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2个月至少更好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每2个月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文件,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并对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
(七)要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宣传栏以及讲座、咨询活动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八)日常工作中,要将健康教育融入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注重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