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桥中学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

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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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外出劳动、实践活动(含军训、下同),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个人和班级无权擅自决定。

二、学校各部门应各负其责,提前安排好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具体事宜,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学校外出劳动和实践活动的班级应逐级安排责任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四、班主任应在劳动、实践活动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出纪律、安全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五、学校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搞好学生劳动、实践活动中学校、家庭的配合工作。

六、学校应对劳动与实践活动的地点、路线预先了解和掌握,统一行动,整队带出并返回,保证学生路途安全。

七、在劳动与实践活动过程中,学校应与劳动、实践单位进行密切配合,交流信息,共同搞好学生劳动与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

八、劳动与实践活动结束后,学校、班级应做好小结,对活动过程及成果进行及时评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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