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烟台市委:
关于创建长岛海岛特色碳汇示范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长岛自2018年6月设立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以来,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前提,以体制创新、模式探索为重点,为海岛特色碳汇示范区建设注入了活力动力。近年来,省委主要领导调研长岛作出的“在保护海洋生态、发展海洋经济上下功夫见实效”重要指示,市委关于“统筹推进长岛保护与发展”的相关要求,为海岛特色碳汇示范区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全省率先启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出台《长岛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建立了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形成《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GEP)报告》,构建了符合长岛特色且行之有效的价值核算方法,形成了一套各方认可的话语体系,促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双赢”。
(二)积极探索“金融+生态修复+碳汇”模式。得益于长岛丰富的蓝色碳汇资源,全国首笔“海草床、海藻场碳汇贷”、全省首笔“海洋牧场物联网贷”、全市首笔“海洋碳汇贷”先后在长岛成功落地,有效发挥绿色金融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为长岛打造海岛特色碳汇示范区、推动生态价值实现注入了金融活力。
(三)全力推进长岛国际零碳岛建设。由市委财经办牵头,组织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等国家级团队开展长岛国际零碳岛研究工作,碳汇现状、碳汇增汇、减污降碳等5项研究成果在“2023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上集中发布。市政府主要领导在“阿联酋迪拜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上对长岛国际零碳岛建设作了重点推介,引发业界广泛关注。印发《长岛国际零碳岛发展规划(2023—2035年)》(烟政字〔2024〕9号),通过加强系统谋划和科学布局,巩固和提升陆海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
(四)设立全国首个海上经济开发区。山东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获山东省政府批复设立,为全国首个海上经济开发区。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编制《山东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对发展绿色生态养殖、提升蓝色碳汇能力均设置了专门章节介绍,着力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范例。
二、下步建设方向
以长岛国际零碳岛、山东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及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加强系统谋划和科学布局,积极探索海岛特色碳汇示范区发展路径,实现固碳增汇与经济发展协同增效,拓展扩大海岛特色碳汇示范区建设影响力。
(一)构筑陆海统筹固碳增汇体系
一是实施海草床增汇示范工程。坚持以海草种植为主、修复和养护为辅,通过增加单位面积海草碳汇能力以及海草床面积,扩大增汇总量。二是实施天然海藻场增汇示范工程。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大天然海藻场修复力度,提高增汇能力。突破种质繁育、移植等关键技术,构建大型海藻种质资源保护区。三是实施养殖海藻增汇工程。聚焦海带和龙须菜等轮养技术,开展多层次综合养殖模式,研发推广海带—龙须菜等轮养技术、藻—贝—底栖海珍品立体养殖模式、深水养殖模式,积极推动养殖海藻纳入国际碳市场交易范围。
(二)深入挖掘海洋新型碳汇潜力
一是探索海洋贝类增汇。建立养殖贝类碳汇能力监测与评估技术体系,开展高碳汇贝类种质筛选、深远海养殖、底播增殖技术研究,打造贝类增汇示范基地。二是探索渔业增汇综合管理模式。加强养殖渔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广大型海藻规模栽培与鱼、贝复合养殖模式。建设人工生态鱼礁、藻礁,提高碳汇型增殖放流品种比例,提升渔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三是探索海上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管理。积极推动在长岛建立海上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管理中心,搭建海洋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监测和监管技术平台,服务山东省和环渤海地区二氧化碳封存。
(三)突破海洋碳汇交易核算
一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参与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行,具有长岛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海洋碳汇交易路径,加快推动大黑山岛“负碳海岛”生态价值转化。全面落实生态保护补偿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长岛与环渤海地区保护补偿机制。二是创制碳汇评价标准体系。编制海岛蓝碳基础调查技术规程,开展长岛渔业碳汇专项调查,优化渔业碳汇核算和监测方法,明确长岛蓝碳核算边界,着力构建国际国内认可的海岛碳汇核算技术体系。构建长岛碳排放和碳汇过程模型,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三是探索建立渔业碳汇理论和标准体系。加强养殖藻类和贝类碳汇机理研究,提出衔接国际规则、符合中国实际的碳汇能力估算标准体系。建立养殖藻类和贝类碳汇评价国际标准,加强渔业碳汇功能、扩增途径与潜力研究,开展捕捞和增殖资源种类碳收支、生态系统固碳、储碳能力等探索,建立渔业碳汇理论和标准体系。
(四)畅通多元化国际合作渠道
一是拓展广度。加强多边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金融机构、开发机构等多边机制下的开发项目。开展人员互访、技术交流和产业协作,不断提升区域辐射力。二是提高精度。加快海洋牧场国际化进程。加强以碳中和为核心的国际技术合作,积极推进海洋碳汇和生物泵技术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海洋碳汇标准制定及体系认证。三是挖掘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低碳合作,多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净零碳指标检测认证对话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搭建岛屿国家区域蓝色碳汇交易平台,探索蓝色主权债券、绿色银行等多边合作模式。巩固国际组织蓝色伙伴关系,争取绿色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