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4-10853 成文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43535号:关于我市特色农业-大樱桃转型升级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5-13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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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特色农业-大樱桃转型升级的提案 ”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烟台大樱桃产业作为烟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果业,已成为我市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近年来设施栽培成为我国大樱桃产业发展方向,烟台地区设施化优势明显,但设施大樱桃面积占比较低,增长较为缓慢。自2021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多项政策文件对大樱桃设施种植给予支持和补贴,全面激发烟台大樱桃产业活力,带动全市大樱桃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现阶段,大樱桃已成为继“烟台苹果”之后的第二大水果产业。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出台政策文件,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烟台市先后制定印发了《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2022年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烟台市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新改建温室栽培大樱桃示范基地2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1万元补贴;核心产区新改建露天大樱桃示范基地2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3000元补贴;对新改建的50亩以上大樱桃‘三防’棚,每亩给予5000元补贴。直接补贴大樱桃种植企业及农户109户,面积6282亩。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激发果农和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设施栽培大樱桃积极性,提高果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根据《2023年烟台市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政策实施实际情况,将财政逐级拨款修改为直补到户,验收通过后将奖补资金直接发放给经营主体,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政策落实。

(二)简化设施用地备案流程,提供用地保障。

按照《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备案制度,不需要审批,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事宜协商一致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级政策对设施农业用地取得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简化了设施农业用地取得程序,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控制新增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并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即大樱桃种植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的,要经批准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升品质发展

品质是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在满足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的新趋势,把提升品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新品种培育方面,烟台农科院选育的极早熟品种‘福晨’、晚熟大果型黄色品种‘福金’、脆甜型品种‘福翠’,逐步进入结果期,并获得好的市场反馈,2023年福山区张格庄大樱桃市场上‘福晨’一级果比同样早熟品种的‘红灯’高出5~8元/斤,蓬莱区大柳行‘福金’的离园价35元/斤,通过新品种的示范,引导产业优质高效发展。举办设施大樱桃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培训班、樱桃避雨防霜设施栽培关键技术培训会、大樱桃设施栽培优质高效关键技术、大樱桃管理技术提升培训班等,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进行常态化跟踪技术指导,推广矮化密植栽培新模式、优质丰产绿色高效新技术、特色高效新品种等。

(四)强化绿色生态,促进产业高效发展。坚持绿色生态发展,推广壁蜂(雄峰)辅助授粉、果园生草、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生物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精准防控等技术,保障了果品绿色生产;建立了矮化密植轻简化整形修剪技术、肥水一体化应用技术等,降低了作业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实施大樱桃品牌提升工程,开展全域特色宣传。

委托专业机构拍摄制作烟台大樱桃专题宣传片;聚焦优势资源,定向在中央电视台开展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利用抖音、快手、淘直播等自媒体平台开展烟台大樱桃品牌宣传;利用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官方店铺开展大樱桃展销活动。策划举办开展“品过世界鲜·更爱烟台红”云上媒体行活动,依托烟台日报社、胶东在线全国网络媒体资源,联动至少40家全国、省、市级重点新闻网站对烟台大樱桃产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刊发、宣传,在为后续烟台大樱桃高质量发展品牌推广活动造势,营造烟台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火热氛围。策划举办烟台大樱桃高质量发展品牌推广活动,将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评选、烟台大樱桃高质量发展精英赛等活动有机统一,掀起烟台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热潮。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大樱桃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把大樱桃发展当成乡村振兴的大事来抓,当作产业兴旺的具体抓手。在大樱桃产业现有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出台2024年烟台市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大樱桃产业发展方向和奖补政策,鼓励多种经营主体参与大樱桃高质量发展项目,进一步提升大樱桃设施栽培水平,增加设施栽培面积,扩大设施建设方案范围,发挥经营主体能动性,提高实际效果。加快推广轻简化种植模式、设施大樱桃阶梯式上市技术、设施大樱桃防霜避雨栽培技术,筛选适宜烟台地区气候特点的优质新品种,建设示范推广基地。

(二)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推动大樱桃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增加对大樱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小额贷款业务。完善激励措施,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农民积极筹资、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大樱桃产业发展。

(三)强化用地政策指导,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市级将积极主动梳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同时,督促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与乡镇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导,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完善品牌使用规范,推动品牌推广创新发展

2022年,烟台大樱桃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3年烟台大樱桃稳居国内樱桃产业第一品牌,品牌价值达56.93亿元。下一步我局一是制定出台《烟台市农产品区域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将烟台大樱桃系列农产品纳入“烟台农品”品牌管理体系,授权海阳市雪国大樱桃种植专业合作社、龙口市鲁禾北方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使用“烟台农品”品牌标识,持续做好烟台大樱桃品牌保护和品牌提升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烟台大樱桃外包装水平,组织媒体公司赴大樱桃包装企业实地调研采访,并推荐部分合作社赴企业就新包装材料的采购进行洽谈,塑造烟台大樱桃品牌形象。三是创新品牌宣传推广形式,综合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渠道,分层次、分地域、分重点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围绕烟台大樱桃开展短视频宣传、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组织烟台大樱桃生产经营主体,以“烟台农品”统一形象,参加“好品山东”推介会等省厅组织的各类大型会展活动,持续加强烟台大樱桃品牌宣传。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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