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兰高镇大张家小学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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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按规定就座, 不得随意换位。

二、实验开始前,要检查核对所有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 名称规格是否一致, 如有不符应及时报告老师。实验台要始终保持清洁, 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三、学生要按规范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 认真思考, 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内容,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实验器材。

四、实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不得在实验室内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遇有偶发事故时, 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五、用过的火柴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放入指定容器中,如仪器损坏,应主动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 如有撒落, 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七、公用仪器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仪器, 不得任意移动。

八、实验完毕,应将仪器擦拭干净, 放回原处, 整理好实验台面, 仔细检查酒精灯、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九、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实验过程, 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十. 对违反操作, 玩忽职守, 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污染、中毒、 人身重大损伤, 贵重仪器和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 好

现场, 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 理, 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 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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