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为:1、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此项由医院产科交接)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1、产科:新生儿出生后,用碳素笔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提供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完成住院分娩登记,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处:领证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母亲填写);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父母,还需携带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起好新生儿的落户姓名,到四楼西首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首次签发办理时限:每周一、周四办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原则上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
注:家属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办好的《出生医学证明》需盖章签字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