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主色调,让烟台更出‘彩’”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出的“成立城市色彩规划管理委员会,为烟台城市主色调打造提供组织保障”“建立烟台城市建筑及公共设施色卡管理体系,为城市主色调规划管理提供方向指引”“强化城市色彩的地域文化内涵,突出人文关怀”等建议,是凸显城市特色风貌、传承烟台特色文化内涵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所秉持的规划发展理念。结合提案建议及近年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色彩规划引导,统筹城市风貌协调
为加强城市色彩规划管控,我市于2006年出台了《烟台市市区城市风貌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城市色彩及建筑风格等进行了明确规范。为进一步塑造城市景观风貌,彰显城市地域特色,2018年邀请东南大学段进院士团队开展《烟台市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以“多元协同”为建筑风貌管理思路,划定5个风貌基调区和5个特质区,对色彩基调提出分类管控要求,对各区建筑的风格体量、材质色彩进行引导。2018年开发区组织编制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色彩研究》,提出“青碧空灵映山海,璨然熠彩照产城”的规划目标,根据建筑功能制定主要要素控制策略,以色彩为切入点,用色彩一体化的手段营造城市个性,从而形成清新秀雅、峻秀灵动、品质典雅、前卫纷彩的城市色彩效果。并以导则形式对选用色彩的明度、艳度、色相等参数提出详细控制要求,制定负面清单,提出禁用色系和禁用色彩搭配,有效指导规划实施。
二、加强风貌技术管控,强化色彩控制管理
为进一步传导落实总体城市设计关于城市色彩的管控要求,实现从区域到建筑的色彩统筹,为城市主色调规划管理提供方向指引,在借鉴杭州、广州等先进城市的色彩规划经验基础上,我市于2019年组织编制了《烟台市建筑风貌特色和管控规划》,将市区分为7个风貌区,根据各风貌区的总体定位,对建筑屋顶、立面的色彩和材质进行控制,严格规定形式细部等,实现对各风貌区的引导与管控,为市区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提供了科学的规划依据。市住建局于2020年牵头制定了《烟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明确提出老旧小区改造中建筑立面的修缮与改造应坚持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的原则,突出建筑外立面风格与特色,要求改造后的小区整体色彩与色调应与小区周边环境和城市风貌相协调。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修编工作,在城市风貌方面,严格控制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街区中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风貌、高度、体量和色彩,营造城市特色街区和地段;在建筑风貌方面,深化管控规划中对7个风貌区的控制要求,加强对风貌片区基调的整体协调管控,提供管控依据,转化为可实施的管理规定。
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始终严格落实传导上位规划要求,明确色彩引导与管控要求,如在出具规划条件时明确要求商住用地地块内建筑景观设计、建筑体量、造型与色彩等方面应与周边环境及建筑协调统一,控制好沿路建筑的景观效果等。同时,通过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对市区规划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和风貌相关情况进行审议,确保符合烟台城市风貌特色及上位规划要求。改造项目实施阶段,市住建部门要求首先由改造牵头单位做好民意征集和小区调查,其次采取设计师进社区活动,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制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的改造方案,明确外立面是否改造及改造颜色,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并对改造方案进行完善。
三、传承特色文化基因,谋划未来色彩新蓝图
烟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开埠文化、道教文化、红色文化和海防文化等4大文化基因,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021年我市组织编制了《烟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色彩和核心价值要素。规划将历史城区划分为4类风貌引导分区,通过使用明朗淡雅的建筑色彩、新建建筑以砖红砖灰为主导色系等手法,保持整个历史城区风貌的协调统一。2021年组织编制了《烟台市特色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明确提出城市色彩应采用中性色彩,彰显素雅城市底蕴;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公共设施进行改造设计时,应在不影响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完成,鼓励山海通廊内新建建筑“第五立面”的色彩与周边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特征相协调,打造充满人文活力的历史街区。
城市色彩能够体现城市个性,展示城市内力,塑造城市形象的。我们将继续加强相关规划研究,充分学习借鉴优秀城市做法,逐步完善市区色彩规划体系、优化审查流程、构建技术化管理平台等,建立更加成熟的城市色彩管控体系,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提高整个城市对色彩风貌的重视度。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研究采纳。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