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学校突发交通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校车辆或者专门用于乘坐学校师生员工的车辆在行驶运输过程中,突然发生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者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学生校车在接送学生上、放学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学校师生外出时所乘的专用车辆在承担运输任务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突发交通事件出现后,第一时间上报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在向教育局汇报的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保障机制
1.督促学校教育学生可通过乘座公交车、步行等途径,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阻止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阻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货运车、自备车、报废车、拖拉机、三无车辆等,对校车车主宣传保证良好车况,依法安全行车、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上客的知识。
2.加强对学校校车的监督。教育督促司机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车管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司机签订安全行驶责任状,经常教育司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乘车师生要加强对司机依法规范行驶的监督,针对在道路行驶中的安全隐患和司机的不安全行驶习惯要多提醒,多反映,多教育。
三、建立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知情者、当事司机或者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学校负责人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学校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教育局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组长(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四、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