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不可预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保证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4.科学处置,协调合作。
二、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信息保障领导小组和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一)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胡东光 党支部书记 院长
副组长:傅海萍 副院长
组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职能部门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据其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指定信息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传递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对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医疗救护领导小组
组 长:傅海萍 副院长
组 员:医务科科长 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
(三)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峰 副院长
组 员:各行政科室主任、科员
(四)信息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晗玉
组 员:禚鹏
(五)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峰
组 员:刘伟涛 刘悦峰
各小组职责: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迅速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2.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迅速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监督、指导应急工作的开展,必要时提供人力、物资、设备等有效支持。
4.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所取得效果,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当事人按照事件性质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提出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应急预案,直接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如需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迅速介入,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平时做好应急抢救物资的准备,包括救护车、急诊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并齐全。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的日常管理。
2.强化卫生应急管理规范,加强救治工作组成员及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适时演练。
3.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落实相关卫生防护、监测检验和疫情控制措施。
4.服从上级调遣,积极参与社会救护工作。
(二)应急流程
(三)应急处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调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配合卫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
3.所有科室及个人应当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4.后勤保障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防护用品,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5.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疾病预防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提供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6.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服务。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7.感控科、医务科、办公室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8.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健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9.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健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10.对传染病患者、疑以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附则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本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