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府前中学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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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在校学生在发生紧急事态时能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李宝强(校  长)18562196986

副组长:张  宁(副校长)13723959414

              李麟义(副校长)13953501213

              吕海峰(副校长)13793533789

成  员:陈  超  牟月波  王艳华  刘宏伟  李松柏  刘秀杰  李翠兰  杜桢玉  李咏梅  石红英  各班班主任

行  动  组:具体由刘宏伟 13963832628 负责

通讯联络组:具体由牟月波 13697894930 负责

疏散引导组:具体由王艳华 13793502396 负责

救  护  组:具体由姜秀伟 15253560596 负责

后勤保障组:具体由李松柏 15963589216 负责

二、事故的发生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先口头后书面。由学校向有关保险公司上报备案。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教体局调解解决原则。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由莱阳市教体局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电子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由家长联系保险公司,并出具相关证明。

四、事故的预防

1.为避免在校学生发生突发事件,班主任、任课教师应结合有关内容进行教育,认真落实“1530”制度。在安排学生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中,教师应严格履行职责。课余期间,护导老师要到岗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后勤部门要定期对校舍、场地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应该建立和健全门卫管理制度,配足配齐门卫值班人员设置完善护学岗,而且上岗人员需要符合岗位要求,懂得门卫管理要求。外来人员进校要严格把关,实行登记、预约等制度。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同时防止学生无故离开校区。

4.学生在校期间,老师要加强值日护导,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或明确不是校内人员要及时劝其离开学校。劝阻无效且有扰乱学校秩序或引发危险的,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放学后,进行校园巡视清场,滞留在学校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及时劝其离校回家。

5.加强对学生教育。对学生要加强互助友爱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教育学生友好互助,文明礼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教育,遇到险情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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