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运动注意事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时,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4.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5.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相互帮助。
6.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出现受伤情况后,应根据伤情轻重,及时送学校卫生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向法制安全处汇报。
7.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 ”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施,对已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向校长报修,出示警示标志。
8.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9.老师不得让学生进行危险性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10.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指导教师要负责任。
11.不得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以免造成伤害。
12.学生带出带入必须拉绳,由体育老师亲自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