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健康管理

日期:2024-04-30     

字号:

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1.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妇幼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健康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辖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健康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婚前和孕前保健。重点加强生殖健康、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常见病防治等。

7.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9.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