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信访举报件情况
(第二十批)

日期:2024-04-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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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我市接到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20批信访件,共计32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8个,水污染问题7个,固废污染问题7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9个。涉及11个区市,分别是莱州市8件、龙口市5件、海阳市4件、莱阳市3件、招远市2件、芝罘区2件、莱山区2件、栖霞市2件、福山区2件、黄渤海新区1件、蓬莱区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求5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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