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信访举报件情况
(第十九批)

日期:2024-04-2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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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我市接到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19批信访件,共计48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15个,水污染问题10个,固废污染问题10个,生态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8个。涉及11个区市和一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莱州市10件、蓬莱区8件、莱阳市7件、招远市4件、龙口市4件、芝罘区3.5件、莱山区3件、栖霞市3件、福山区2件、牟平区2件、黄渤海新区1件,市公安局0.5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求5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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