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信访举报件情况
(第十八批)

日期:2024-04-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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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我市接到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18批信访件,共计59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25个,水污染问题11个,固废污染问题6个,生态问题4个,噪声污染问题3个,其他污染问题10个。涉及12个区市和一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莱州市11件、龙口市9件、莱阳市7件、芝罘区6件、福山区4件、栖霞市4件、招远市4件、黄渤海新区4件、蓬莱区3件、莱山区2件、牟平区2件、海阳市2件,市城管局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求5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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