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胜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滨海路合理设置临时停车点的提案 ”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案的内容我局高度重视,近年来为聚焦打造精致舒美宜居的生活环境、优化提升滨海一线文化旅游设施,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理顺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引导。我局牵头成立了停车及充电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构建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化推进充电桩规划建设和停车资源统一管理等各项工作,解决群众充电难、停车难等问题。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烟台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信息报送及备案管理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规定了停车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以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条件,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提供了政策支撑。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烟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错时对外开放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共享开放使用,并下发各区市政府(管委)参照实施。
二是明确停车管理国有平台公司。根据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部署和市国资委在《关于烟台蓝天畅行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有关回复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明确由蓝天集团履行中心城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职责,加快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全市停车资源、停放信息纳入“一网通管”,并要求其他区市参照市级模式实施。
三是大力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部署,今年全市计划新增停车泊位5000个,其中,中心三区任务量1500个。截至目前,全市已新增停车位5029个,中心三区已完成2186个,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四是编制停车资源“一张网”建设规划及停车设施建设标准。摸清全市停车资源底数及建设需求,协调规划部门结合土地及城市总规情况,分类制定停车建设计划,并对重点点位结合道路改造、执法设施建设、开放小区共享停车等进行专项停车规划。同时,协调规划部门根据现状情况,对原城市停车用地控规进行调整,适应城市发展需求。
五是加快推进停车立法。我局牵头组织律所与市人大法工委、城环委多次对接推动停车管理立法工作,完成立法调研,形成《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初稿),下步将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立法计划,明确停车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增强执法刚性,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产业可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