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4-13433 成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3506号:关于“加强对全市停车场管理及科学运营”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4-23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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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市停车场管理及科学运营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对提升我市停车场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停车难、停车乱现象日趋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理顺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引导。我局牵头成立了停车及充电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协调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我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停车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调度督促等工作;发展改革、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等,统筹做好停车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停车服务价格体系。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烟政办字〔2023〕4 号、《烟台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信息报送及备案管理意见》烟停办〔2023〕1 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等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办理、规范建设标准、智能化应用使用以及经营备案手续的办理,规定了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的相关职责,强化了监督管理,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备案、执法等方面着手,持续加强停车管理,加快停车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文明停车精细化管理,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是成立停车管理国有平台公司。根据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部署和市国资委在《关于烟台蓝天畅行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有关回复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明确由蓝天集团履行中心城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职责,加快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全市停车资源、停放信息纳入“一网通管”,并要求其他区市参照市级模式实施。

四是大力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部署,今年全市计划新增停车泊位5000个,其中,中心三区任务量1500个。截至目前,全市已新增停车位5029个,中心三区已完成2186个,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五是部门协作强化日常监管。我局牵头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检查及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建立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制度。

六是加快推进停车立法。我局牵头组织律所与市人大法工委、城环委多次对接推动停车管理立法工作,完成立法调研,形成《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初稿),下步将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立法计划,明确停车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增强执法刚性,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产业可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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