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内水表管理、收费。
1、抄表员每月5、6号对所有用水单位进行抄表,7、8号报账。
2、抄表员每月10、11、15号对部分入户收费的进行抄表、报账、扣款、催费。
3、16号以后对欠费单位进行催交。
4、抄表到位率100%,正确率98%以上,水费回收率98%。
5、对用水人出现的用水异常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告知用户。
6、对新增用户签订合同、编写序号、建立台账。
7、对停业、歇业、转租、过户等用户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查表清费,并建立台账。
8、对有问题表、坏表要及时报校表站进行处理。
9、抄表员对用水大户实行每日抄表,汇总后报调度室。
(二)收费员管理制度
1、抄表收费员负责区域内用户水费收缴工作,现金收费员要做到日收月结,当日收缴当日向财务报账,接到欠费清单后,及时催收。
2、抄表收费人员必须按照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水费标准。
3、抄表收费人员收费必须出具符合规定的票据。
4、严格票据管理,按规定认真填写票据,严禁涂改、伪造、丢失或上下联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抄表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6、所收水费必须如数交回财务,不得截留、挪用、拖存、挤占所收的款项。
7、收费票据必须标明用户的姓名、用水量、收费金额、年月日及开票人姓名。
8、抄表收费人员对所有自来水用户的用水情况,要随时监督、检查,对用户私安、私装、表外偷水及其他违反《城市供水条例》和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反馈,由公司出面处理,对上述违章行为视而不见,坐视不管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三)区域内客户服务。
1、接待用户礼貌热情,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2、积极宣传供水法规,合理收费,不刁难勒卡用户,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3、对用户提出的水质、压力方面的问题,及时查明情况并进行处置,无法处理解决的要及时联系相关科室,进行现场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用户。
4、对用户内部出现的用水方面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处理。
5、对管网设施三级维护、安装所造成的停水,要提前1天通知用户;非正常停水应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用户。
6、管网抢修不得超过12小时(≤DN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