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多措并举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多渠道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是着力开展师承教育工作。全市现有国家级(含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省级传承工作室4个,培养中医药传承创新骨干人才50余名。2021年以来,市卫健委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烟台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烟卫中西医指导〔2021〕4号)》,争取市级财政补助450万,建设45个市级(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50余名。二是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在8个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100%的县级中医医院均建成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承担辖区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任务。两年来,依托市县两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培训基层人员1000余人,遴选100余名中医馆骨干人才参加省级培训,做到了“馆馆堂堂有中医”。启动了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出台《烟台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学员91名。累计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50余人,对5000余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综合能力。三是多措并举,充实基层中医药力量。各区市还通过定向招录、返聘、中医药人员引进“绿色通道”、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等措施,大力培养引进中医药人才,加强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落实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于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者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并落实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等举措,对于特别边远艰苦、中医药人员流失较严重的地区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鼓励市县两级中医医院退休的名老中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带教,持续补充基层中医药人才。我委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内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审核工作,严格把控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备案工作,严肃考核申请人信息审核工作,2023年共有7名师承人员通过省级出师考核、3名确有专长人员通过医师考核。
二、加快基层中医药综合诊疗区建设
市卫健委联合8个部门(单位)印发了《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克服长岛地理生活环境的恶劣条件,采取县级中医院派人到长岛卫生院一对一帮扶的政策,完成长岛6家卫生院中医馆的基础建设和人员配备,截至2023年底,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馆(国医堂)。持续开展中医馆内涵建设,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能够运用中药饮片等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14.6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1.18%的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20个村卫生室和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为省级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改进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构建符合中医药规律、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设置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指标,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2020年以来,60余名基层中医药人员受益。按规定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中医药杰出贡献者,遴选一批市级名老中医、名中医专家、基层名中医。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获得省级基层名中医药专家45名、市级基层名中医药专家49名;2022年,还以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表扬了60个烟台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170名烟台市表现突出个人。上述政策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基层中医药人员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