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小门家镇学区中心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学校经费使用透明度,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迟辉同志任组长,组员由主管财务总务主任、校财务室人员、教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年度综合预算指标、政府采购预算、零星维修预算及执行情况。
2.学校收费收入情况。
3.资金往来情况。
4.教师岗位设置后工资变化、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5.学校办公、教学用品购置和大宗物品购置资金使用情况。
6.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7.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8.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9.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问题。
五、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本年度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