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构建我校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评先选优体系,提高我校评先选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教师管理制度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万全运 校长
副组长:王磊 宋志东
二、师德考核
(1)考核等次与优秀比例: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比例以当年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比例为准。
(2)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细则、考核程序、考核纪律,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由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级部、处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参与,教师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40%。
2成立考核监督小组
全程监督师德考核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为3人,均为普通教职工。考核每一步材料均要有监督小组所有成员签名。
考核积分办法:
成绩计算:教师师德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学生评议,占20%;教师评议,占30%;考核小组评议,占50%。
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5分)
1、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坚持写心得笔记,一学年政治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心得体会10篇以上,每篇不足1000字扣1分,心得体会缺1篇扣1分。
3、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否则扣1—3分。
(二)、爱岗敬业(15分)
1、坚持出满勤,旷工1天扣5分,事假1天扣1分,非住院病假累计5天扣1分。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备课欠1节扣1分。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无故缺上1节课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若发现积压1次扣1分。作业批改应准确,否则扣1—3分。
3、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
4、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在学校或市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名列倒数第一的扣2分。
(三)、热爱学生(15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开除学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10分。
3、不得侮辱学生、歧视学生,否则除扣除此项全部分数外,情节严查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订有一门以上的业务学习资料,否则扣除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同志都应参与自己相应学科的继续教育学习,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3—5分,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期每位教师要上交一篇质量较高的教研论文,否则扣5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包括一些中心工作,否则扣除3—5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同志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2、应经常及时地与社会及家长联系,并有记载,无记载的扣3分。
(七)、廉洁从教(15分)
1、每位同志应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扣5分。
2、不能强制学生吃“卡”餐、买“卡”货和推销学习资料,发现一例扣3分。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扣8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穿着得体,装饰应符合老师特点,应在学生面前起示范作用严禁上课期间接打手机。严禁酒后上课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以上两条如有不良行为发生,按情节轻重扣除5—10分)
4、无“六害”行为,远离“黄”、“赌”、“毒”。特别是教师不仅不能进茶馆打牌,更不能参与赌博,发现有涉“黄”、涉“毒”和参与赌博者,扣除本项20分。若被公安机关查处,年终直接定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结果五挂钩
1、直接与年终评岗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优秀者,不能参与优岗的评定;不合格者定为不合格岗。
2、直接与评先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的评选。
3、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直接与奖惩挂钩。
5、直接与人事异动挂钩。
考核原则:
1、师德考核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原则,严格有序对学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凡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各种表彰活动及年终不能评优。
3、每学年组织评议1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总分中酌减,减完为止。
(1)参与集体上访或违法上访。
(2)经常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3)严重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且追究其责任。
(4)日常教学工作上课、批改作业态度不认真造成教学事故的,如未完成教学进度,影响考试统计,作业批改量不达1/3要求的。
(5)擅离工作岗位私自停课、缺课。
(6)教学水平长期低下,导致学生厌学。
(7)不按规定做家访的。
(8)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的。
(9)不改正工作中错误的做法由此引起学生或家长不满的。
(10)挑拨离间,拉帮结派,破坏学校团结的。
(11)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多次劝说无效的,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12)因酗酒等其它行为(如语言不文明)有损教师形象,在校内外形成不良影响的(受到群众强烈反映、上级部门批评)。
(13)搞有偿家教的。
(14)自作主张乱收费的。
(15)其它有违师德的酌情减分
此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