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4.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统一归档保管。
5.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6.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会计档案,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