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校舍突发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校舍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是我校舍安全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决策机构。事故发生后,负责指挥全校的抢险救灾工作。
(一)校舍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 景士勋 副校长
成 员: 姜泉 张继成 刘艳华 王双伟
级部负责人 各班主任 值班领导、教师
(二)办公室
主任: 张继成
成员: 高胜 许立川 杨超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工作。
(2)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原则,抓好校舍安全事故评价工作。
(3)负责校舍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亲临现场,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5)负责事故舆论控制、信息公布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各成员协助分管领导,抓好领导分工范围内的校舍安全工作。
3.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时向市局校舍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同上级指挥部保持联系,接受工作指导,按照部署开展工作。
(3)传达市局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建议和意见,督导各学校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
①指挥机构:由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指挥参战队伍现场扑救。
②救护队伍:由相关人员及学校医务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③后勤保障队伍: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装备,保证物资供应,做好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及外援物资的接收及分发工作。
④抢险工作组:由业务精、体质好的同志组成,具体负责了解、掌握灾情,配合指挥小组,进行人员抢险。
⑤详细的疏散方案。
(5)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6)做好灾后物资筹集、运送等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工作。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1、市校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校建办)值班电话:5645406
2、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二)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市校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救援指挥组赶赴现场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2.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的要求。
(三)现场保护
必须严格保护现场,维护好现场治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同时做好人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首先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并立即向市局指挥组报告,市局指挥组根据报告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上报市指挥部。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及社会援助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
1.要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紧急疏散。后勤保障组配合指挥小组指导、组织师生采取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3.抢救人员和物资。救护队伍及保障组搜救遇险人员,抢救物资;同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四、灾后工作
1.做好师生的慰问安抚工作,出现伤亡,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理赔工作。
2.组织好评估调查组,对灾情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3.做好教育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4.按《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加固验算标准》,拆除受损、危险建筑,建设新校舍,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翻新、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