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烟台建设新时代公益慈善城市,培塑“品重烟台·慈善之城”高品质城市名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烟台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即日起至5月19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邮箱:ytsmzjsgk@yt.shandong.cn
2.传真:(0535)6244209;
3.信函: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烟台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1715A室)(邮政编码:264003)。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把慈善事业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求“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并做出明确安排。近年来,我市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相比、与万亿新征程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不足。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机制、激发慈善活力,促进我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公益慈善城市。
四、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三章,分别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锚定“奋进普惠共享、文明善治的幸福之城”,培塑“品重烟台·慈善之城”高品质城市名片,为建设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贡献慈善力量。到2026年底,全市慈善活动力、慈善组织力、慈善发展力、慈善透明力、慈善影响力显著提升,新时代公益慈善城市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系统实施“六大行动”。一是实施慈善组织稳增行动。积极稳妥推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教育培训等方式支持慈善组织发展。二是实施慈善募捐拓面行动。做好常态化募捐的基础上建立应急募捐机制,鼓励发展慈善信托,不断丰富网络募捐、义拍、义卖等捐赠形式。加强福彩销售管理,不断拉动福彩销量。三是实施慈善项目提质行动。聚焦民生保障,健全完善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加快慈善资源向国家重要战略领域倾斜,服务“国之大者”。实施“慈善+”发展模式,引导慈善组织关注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等领域开展公益慈善项目。四是实施慈善主体赋能行动。建立捐赠激励机制,设立烟台慈善榜,每两年召开一次慈善大会、开展一次褒奖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发展。五是实施社区慈善培育行动。加强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丰富社区慈善服务载体。推行社区慈善基金设立,推动慈善资源向基层流动。支持社区(村)策划实施公益慈善项目或活动,拓宽慈善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六是实施慈善文化浸润行动。加强慈善阵地建设,依托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打造慈善地标、慈善空间。开展全域慈善文化建设,引导慈善融入市民生活,推动慈善文化传承和创新。加大《慈善法》普法宣传力度。优化慈善生态环境,鼓励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严厉打击以慈善名义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牢牢把握慈善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慈善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将发展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4年4月19日-5月19日,烟台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发布《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2条意见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的关注和支持。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