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第四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8     

字号:

一、财务工作指导思想、任务、基本职能

1、学校财务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学校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为学校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而服务。

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源节支、量入为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资源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编制和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拟订学校财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措施。通过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参与经济决策。

二、内部财务管理责任制

(一)总务副校长岗位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参谋,具体负责领导财会人员及财务往来工作,积极做好教育第一线服务工作。

2、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做好服务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政教处、教务处密切协作,对广大师生进行“学校是我家,美化、绿化靠大家”的爱校教育。

3、负责教育用品的管理和供应,按计划发放师生的教材以及教师办公、教育用品,会同有关人员购买图书、仪器和器材。

4、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课桌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督促师生爱护校产。

5、管理财务: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清楚、准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贯彻民主理财精神,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业。做好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工作。

6、组织学校的绿化和协助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环境。

7、完成好校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学校资金的收付工作。如有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向学校有关领导人汇报。

2、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存款和现金的管理。

3、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按时记账,定期与会计做好报账工作。

4、应逐日盘点和保管好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出差错。

5、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账,大量现金要及时交存银行,日清月结,严密手续、妥为保管、保证安全,切实做好现金收付工作及时记账。收入款项应及时如数缴入银行或财政专户。对暂付的现金要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来报销结账。

6、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财产物资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本职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管好财产、仪器、物资及各类教学用品。

2、财产、仪器、物资、教学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使学校财产,物资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充分发挥财产、仪器、物资的作用。

3、期初按时发放各类教学用品、仪器设备及教学上有关的物资,期末按时收回并查对各类物资损耗情况,精打细算,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教学仪器等固定资产,需经校长批准方能购入,购入后必须验收入库,登记造册。领用时要填写好出库单方可使用。校产出借要通过总务处办理出借手续,管理人员无权出借。

5、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

1、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经济法律法规》办理。

2、各项财务收支。每一笔1000元以上支出必须经过财务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每一笔超过50000元以上必须报上级部门请示,每类支出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审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按《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范围、标准,接受监督,防止巧立项目乱收费行为。

4、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5、审批程序:①各处室因工作需购买物品时,处室主任先领取并认真填写《栖霞市第四中学购物凭条》,处室主任签署意见。②处室主任将《栖霞市第四中学购物凭条》请校长审批、签字,并向领导详细说明用途。③处室主任将《栖霞市第四中学购物凭条》转财务分管领导统一购买。④财务分管领导统一购买后,通知处室主任领物,并登记、签名。⑤不经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外签名佘物。

6、其它非实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票据范围、标准、办理。当事人写明事由签名,经校长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7、学校基本建设等与外单位有往来的经济业务,必须有事先的合同、签约。事后有验收人员、经办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预、决算等应具备的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学校财产实行专管、兼管和群管相结合的方法。财产专管和学校财务人员管理的账物与各组室兼管人员的账物相符。对购入、自制、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人员,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字、编号入库。

2、各处室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校规定实施保管职责。处室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校规定实施保管职责。财产实物账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总务处,接受总务处监督检查,一份自留备查。对学校的财产,每学期自查一次,每年由总务处核对一次。

3、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账面不符,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造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处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假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差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

3、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

六、银行收支管理制度

1、学校开设的账户必须是支票收支结算账户,不得开设任何形式的存折户。

2、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3、银行账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得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七、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坚持现金专人保管,学校的现金收支业务应由出纳办理。

3、严格遵守使用现金的范围,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或支出超过1000元的款项,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到现金时,应给交款单位(人)出具合法的、完整的、正确的正式收据;付出现金时,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并加盖“现金付讫”的戳记。

5、出纳对当日办理的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做到逐笔登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

6、学校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没有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审批,出纳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临时出借。

八、财务预决算分析制度

1、按上年的财务收支决算和本年度的事业计划制定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年终编制收支决算

2、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预决算进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口头或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一年两次分析(一学期分析一次),并为校长提供决算的依据。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由出纳人员购买、保管及在规定的期限内注销票据。票据领用时,领用人要签字,遗失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2、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保管好存根,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