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日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汽车维修门店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打牢危险废物管理和大气VOCs治理工作基础,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构建起配合联动、问题通报、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和机动车(船)维修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烟台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文件,压实机动车维修单位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做好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年度申报、规范贮存、设置标志标识、完善管理台账、落实转移计划备案、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等工作,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提升。
(二)督促机动车维修单位履行危险废物年度申报义务。根据《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督促机动车维修单位于每年1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固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的申报工作。
(三)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检查。印发《关于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指导帮扶的通知》,对全市机动车4S店、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位356家,涉及危险废物和大气治理两方面情况。危险废物方面主要检查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台账建立情况、委外转移情况、现场贮存是否账物相符、贮存场所是否规范、是否有私自处理危险废物行为等。大气治理方面,主要检查喷漆等环节涉VOCs生产作业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和滤棉是否及时更换、UV灯管是否正常等。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规范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确保实现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对喷漆等环节产生的VOCs规范收集处理。
二、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我们下一步打算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采取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二)建立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对日常监督检查、环境执法、其他部门通报的环保问题建立台账,采取“一店一策”方式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帮扶、指导,进行“问题-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和宣传。继续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管,指导督促企业按照新固废法要求,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提高机动车维修企业懂法守法意识。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生态环境工作给予支持。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