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医院禁烟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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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为全面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及工作实施办法。

一、实行室内禁烟和室外限烟。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区范围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均实行全面禁烟。来院就诊患者、家属以及来院因工作关系所有工作人员、探视病人等任何人员一律在室内区域全面实行禁烟的目标。外来人员经劝说克制不住的,必须要求其到室外非禁烟区吸烟。

二、医护人员要带头戒烟,并模范执行上级党委和医院党总支的决定,做到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为病人和院外人员树立禁烟榜样,做出表率。

三、全院干部职工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区范围内所有的公众场所和办公场所吸烟。

四、全院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尽好自己的义务,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与院外人员接触时,对吸烟者要及时说服劝阻,保证不在室内吸烟。

五、各科室所属区域内、院内任何办公场所一律不准摆放烟缸、烟具等。

六、禁烟工作由院禁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定期督促检查。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措施

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检查和监督。

一、各科室成立控烟小组,护士长任组长,并设控烟监督员,负责制定本科室控烟管理制度,并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在病区内以及病区门前、办公室内等所辖区域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和劝阻吸烟者,如发现院外人员在室内吸烟而没有及时劝阻的,发现一次对所在科室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

二、医院内工作场所实现全面禁烟,设置禁烟标志, 职工办公室、会议室不得摆设烟具以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医院内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医院超市、职工食堂等区域不得销售香烟。

四、在医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五、门诊和住院须知中有禁止吸烟的内容并放入患者病历。

六、每位医院员工都要成为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如在非吸烟区发现吸烟者,应大胆管理,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劝阻无效时可报告保卫科。

七、全院员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使医院吸烟人数逐年下降。全院员工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带教老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八、全院干部职工要相互监督,发现有不遵守禁烟制度者,有义务有责任进行劝阻和举报,经查证落实后对举报者一次奖励50元。

九、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吸烟危害健康与戒烟方法的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十、采取吸烟与科室季度、年终考核、个人经济相挂钩的办法,发现问题随时通报处理,同时不定时抽查科室内有无烟蒂存在,检查、抽查中在室内每发现1个烟蒂处罚责任科室50元。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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