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文化路学校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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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室,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分管财务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防止盗窃、冒领、诈骗事故的发生。

2.实行票据领用制度。各类汇票、支票使用签发时应填齐用途、限额,印鉴必须随时加盖。印鉴和汇票、支票必须分开存放保险箱(柜)内,严禁乱丢乱放。保险箱(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

3.强火种、火源、电源管理,严防票据、凭证、现金失火被焚。

4.禁止非财会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防止现金或票据被窃。

5.人钱、物严禁存放在公用保险箱(柜)。

6.上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并做好报警器终端布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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