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是其中重点。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课堂教学中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课堂教学安全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坚决不允许私自调课。
3.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4.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录学生到班情况,并课后如实填写课堂点名册,一旦发生有学生缺勤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如有必要,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学校。
5.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闹等。
6.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语言要文明、批评要适度,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准使用教鞭、尺子、刷子、粉笔、书本等敲打学生;教学中不准把学生驱逐出教室,保护好学生的自尊心;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7.课堂教学中,教具学具(特别是铅笔、小刀、剪刀、圆规等)的使用、实验课的操作、体育课动作示范及课堂开展的游戏活动要在老师示范、指导下安全有序的进行,有毒实验药品的使用,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规范操作。
8.在课堂上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并护送到校门口,门卫方可放行。
9.到专用教室(如微机室、实验室、语音室、电教室等)上课,班主任教师必须组织好学生排队有序进出教室,防止学生乱跑乱窜。
10.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上课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1.在各教室上课的教师及使用班班通设备上课的教师,一定要注意用电安全,及时检查用电设施是否安全,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开关机。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带领学生到上课场地,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上课应集合整队,记录考勤,课前、课尾做好点名、查人工作,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或有伤、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避免在体育课上做剧烈运动。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
(2)一旦发生有学生缺勤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徽章、胸针等饰品,不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6.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7.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8.在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教师教育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同时对单杠、双杠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9.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不准学生随意离开运动场。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10.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11.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12.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班级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天向校长室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教师要将通讯工具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三、责任追究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组长:李秀好(校长13562513978)
副组长:宋永安(副校长13963819901)
成员:刘晔华(副校长13864508841)宋卫东(副校长13792517237)辛晓利(副校长15105354831)姜学福(工会主席13573501456)邹 春(办公室主任18769418098)焦振林(小学部负责人15064504951)
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