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抓好安全工作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莱阳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莱阳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市教育和体育局的领导下,在烟台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我校安全工作,组织、督促个组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并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2.负责全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我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我校制定、落实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督促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我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督促我校将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不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5.组织召开全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督查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组织对我校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
7.负责学生在校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8.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熟知应急指挥流程、积极参与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指导我校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校长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和目标任务,领导全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组织和领导我校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掌握我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组室制定相应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完善监管体系,保障安全专项经费。
4.每年与学校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督促各组室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促考核奖惩制度实行。
5.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报告市领导,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6.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全校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7.定期向市委、学校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三、分管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副校长主要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我校安全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
2.组织制定和落实我校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定期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3.及时联系协调学校各有关组室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我校的安全保卫、校车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活动安全等各项工作。对我校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5.建立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6.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我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7、组织领导我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安全教育宣传培训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四、其他领导的主要职责
1.加强对分管领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安全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学校安全方面的问题。
2.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在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相关组室落实分管领域内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对所分管领域及组室所涉及的校园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3、指导督促分管组室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对分管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向市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抓好分管领域内各组室、学校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分管组室人员做好安全责任区学校督查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五、组室和学校的主要职责
组室名单:政教处、教导处、一至九年级级部组、总务处。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 “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和各种活动安全工作。
2.各组室负责人对本组室、本学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要认真抓好本组室、本学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纳入本组室年度工作目标,列入组室、学校总体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4.各组室要在工作中建立健全与业务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组室评优的重要内容。
5.各组室要将工作人员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并形成书面档案经校长签字后报政教处存档,做到人人有责,追责有据。要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组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各组室要按有关要求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工作能力。
6.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组室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及时到位工作,积极主动前往现场,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学校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7.做好业务范围内和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
六、学校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本学校年度工作总体部署,与本学校其它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
3.全面实行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全面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任务层层分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网络。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规范安全档案管理。
6.健全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学校应根据本校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7.坚持和完善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对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8.认真组织安全工作自查,年度内校长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0次。按要求组织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期的安全检查。
9.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全面深化安保、交通、消防、食品、校舍、危险化学品、体育器械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10.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
11.建立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12.及时落实上级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13.各组室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并贯彻落实。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职务或分工调整,由接任者继续负责相关安全工作